2016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
宝鸡峡灌区信邑水库库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宝鸡峡灌区信邑水库库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以陕水保监发〔2016〕2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陕西省宝鸡峡引渭灌溉管理局专项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6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宝鸡峡灌区信邑水库库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经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以陕水保监发〔2017〕8号文件批复,同意将该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主要建设内容: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4km2,其中修建梯田7.28hm2,修建谷坊7座,护坡460m,排水沟550m,营造水保林151.73hm2,渠岸和道路绿化5.42km,种草0.45hm2,实施封育治理404.16hm2,补植8.08万株,封禁碑5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与经验。
注:凡参与投标的水利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致电029-33819315进行电话预报名。请派代表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2月28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上午9:00时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宝鸡峡引渭灌溉管理局专项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联盟三路副七号
邮 编:712000
联系人:苟淼
电 话:029-33158104
传 真:029-33158100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王幸
电 话:029-33819315
传 真:029-33686108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