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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生态区眉县马场段滩区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Ⅰ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河生态区眉县马场段滩区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Ⅰ期)已由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9]10)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法人均为眉县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人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渭河生态区眉县马场段滩区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Ⅰ期)招标依据宝鸡市水利局《关于渭河生态区眉县马场段滩区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Ⅰ期)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宝市水办发[2019]327),同意本工程划分为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标项建设内容为:滩区土方平整10.58万㎡,滩区植绿面积10.10万㎡,种植乔木796株,铺设砂砾石园路4590㎡,修建下堤梯步4处。

监理标项主要工作内容为:渭河生态区眉县马场段滩区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Ⅰ期)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注:1.凡参与投标的水利施工、监理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13日至2019101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xjags.cn)进行预报名。请派代表于20191018日至20191022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4.2施工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监理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17日上午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南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徐工

 话:029-33819311

 真:029-33686108

二〇一九年